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
陕西省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
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如下: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陕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谁承担?
单位。
陕西省对一次工伤医疗被助金是这样规定的: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
陕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令第148号《陕西省人民***关于修改部分省***规章的决定》,对《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