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62岁工伤补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62岁以上的职工因工伤残废可以享受赔偿。赔偿金额的标准为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的80%计算。此外,根据条例,62岁以上的职工因工伤残废还可能享受其他补助,如劳模补助、残疾人就业补贴、退休人员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如果职工因工伤残废而无法继续就业,还可能享受退休金。
上班路上骑单车出***身亡62岁,单位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怎么认定工伤,单位应该给家属什么赔偿,谢谢?
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受害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上班途中遭受***死亡,不是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按人身损害办理,单位不存在过错,有加害人赔偿,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上班途中摔跤没买保险属于工伤,老板承担多少责任?
老板要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只要和老板一签劳务合同,就要给员工上工伤保险,这个不是自愿的,这个是强制险。必须要上,否则老板违法的。这是国家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公司和老板减轻负担才立的法。老板没给你上保险,他违法在先,所以要负全责。
在厂里上班没买保险,属于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及赔偿补助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首先要确定上班途中摔跤是否工伤。
上班途中摔跤能否认定工伤,主要依据是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要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或认定。符合这点才能认定工伤,否则就不能认定工伤。
如认定为工伤,康复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待遇赔偿,老板未给你参保,相关费用由老板承担。
公务员的工伤组织部负责吗?
公务员的工伤不归组织部负责,应由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有所在单位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支付费用。
不是组织部负责,是人社局认定。
公务员工伤,应由人社局认定,伤残等级可以委托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应得到的补偿,由所在单位支付。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案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