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工伤第十五条,第一项死亡的能赔偿多少钱?|?
- 节假日加班过度劳累导致心脏病发作是否算工伤?
- 工人上班时间突然高血压犯病住院算工伤吗如果不不是我?
- 下班去商场的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 工作期间发病,被工友送回家后死亡,属于工伤吗?
工伤第十五条,第一项死亡的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是这样规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种情况,职工是可以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额度如下:
首先,先要看单位是否为工亡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已经缴纳,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没有缴纳,则赔偿由员工所在的单位支付。
其次,员工工亡的,员工的近亲属,一般包括法律上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具体额度为:以工亡员工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高工资为基数,乘以6个月,即为该项目额度。如,该地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则丧葬补助费为24000元。
第三,工亡员工生前供养的亲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项目的含义是,按照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不以工亡员工提高生活来源、自己有劳动能力的亲属,是不能领取的。
具体标准为:1、配偶为每月40%;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四、一次性工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为39251元)的20倍。这样算来,是785020元。
以上各项加起来,就是你说的情况的死亡赔偿的额度。
节***日加班过度劳累导致心脏病发作是否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的,以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没有当时死亡,但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视同为工伤已是对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化,因此,职工虽然是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未当场死亡或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心脏病属于重大疾病,相关治疗费可通过医保途径进行报销。
工人上班时间突然高血压犯病住院算工伤吗如果不不是我?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而晕倒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疾病,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
所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作为视同工伤处理。 不符合以上条款的其他突发疾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下班去商场的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受伤视同工伤,是指在上下班回家的途中必经之路上受伤的情况下视同于工伤。
下班去商场的路上不属于回家的必经之路的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下班去商场的路上如果属于回家的必经之路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不能认定工伤。不是在合理的下班路线上。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作期间发病,被工友送回家后死亡,属于工伤吗?
工伤的认定,遵循“三工”的基本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与工作有关。因工死亡情形自发生急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亡。
48小时内指在工作地点与时间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发生急病到医疗机构救治过程的48小时黄金时间,是视同工亡认定的延伸。并非回到医疗救治机构以外的其他区域发病死亡,所以没有足够的理由申请认定视同工亡。
我认为,可以算工伤死亡,因为在工作期间得病或伤害,只有工友最方便同时也最近,对害者的家庭住址也是很了解的,在回家后治疗无效死亡,算工伤死亡是很公证的。谢谢邀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释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