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人员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什么人员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57岁可以买工伤险吗?
可以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什么人有工伤保险统筹?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哪些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护理费和工伤生活费,标准如何确定?
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件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那是单位的事情,以让工伤职工伤势尽快康复为前提,一般来说,是由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在社会上请护工护理,当然也可以和工伤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对护理人员的报酬,由单位支付,所以,是不发给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这种护理是临时的,不是长期的。伤势好转就不需要护理了。仅限于在停工留薪期间。
第二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种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这种护理费,是长期的按月发放,直到失去护理条件时为止。
工伤职工,没有工伤生活费,在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和***照发。
职工达到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脱离岗位,除了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之外,还要由工伤保险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发给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发给本人工资的85%,***伤残发给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发给本人工资的75%,直至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对于伤残五到六级,单位又无法安排工作的,除了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之外,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脱离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其中五级伤残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发给本人工资的60%,直至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人员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人员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