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浙江工伤保险条例11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0?
  2. 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3. 浙江省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4. 2023浙江十级工伤赔付标准?
  5. 在杭州,十级工伤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0?

1.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可能会因嘉兴市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询嘉兴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或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

浙江省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为每日不低于患者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最高不超过患者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工伤住院护理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住院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护理费用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伤患者的基本生活和治疗需求,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除了工伤住院护理费,工伤保险还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种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于维护工***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你好,根据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江省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如下:

1.一般住院护理费标准为每天70元。

2.重症住院护理费标准为每天100元。

注: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具体标准以当地实际执行为准。

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护理程度,分别给予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差额实报实销。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在浙江省是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或者因工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工资、护理用品费用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护理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标准数字。

2023浙江十级工伤赔付标准?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杭州,十级工伤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我们的工伤都是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个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实施办法来作为法律法规执行的。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鉴定工伤。我们的工伤申请认定有效期是一年,超过一年将不予受理。

如果是经工伤认定后,属于工伤。再经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十级伤残,我们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索要相应的待遇。

第一步,我们要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索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我们可以索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工资并不是单位发给我们的实际工资或者应发工资,而是按照我们的社保[_a***_]基数,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来发放的。

如果说,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低于我们职工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的水平,这样实际上也是侵犯了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索要相应的赔偿。

如果说我们没有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辞职的话,我们的赔偿待遇就此打住。

我们还有两块儿储存的赔偿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种补助金各省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11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