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雇主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冲突吗?
雇主责任险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意外保险。这名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两次保险分别赔付。伤残金,住院津贴两份都能理赔,但医疗费用赔付不能超过发票总额,因为医疗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不能报销2次。
费用型保险的目的是补偿保险消费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理赔时需要消费者出具门诊或住院***,理赔范围将依据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来确定。
不冲突。雇主责任险理赔的前提是双方存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雇主责任险理赔的是雇主责任。交通事故是侵权责任,是基于对方侵权而要求其赔偿,与雇主责任险之间没有冲突。但医疗费和误工费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进行主张,不可以重复主张。
答案是,雇主责任险和交通事故不冲突。首先伤者不论投保何种商业险(团意险、个人类意外险、雇主险)还是工伤保险,大原则是交通事故先赔,再其他保险。其次涉及到雇主责任险,对方全责或主责的话,医疗费用均在对方交强险和商业险先赔付。不足部分到雇主险赔付,涉及伤残等级赔偿,可在雇主险部分重复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交通事故赔偿的主体其实是保险公司,如果赔偿的数额巨大,大多数的赔偿款都是保险公司出的,肇事方的车主,或者驾驶员,也会赔偿一部分,多数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致残,这样情况,需要赔偿的数额会巨大。而工伤赔偿主体是企业或者所在的单位 。简单说,两个赔偿的依据,一个是《交通法》,一个是《劳动法》。可能是一个主体***,但是需要两个问题解决。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同时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两个方向分别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两者并不冲突。
唯一可能有点麻烦的是医疗费的赔偿问题。因为两边都涉及到这笔赔偿。根据笔者的经验,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凭当事人身份证到医院开具病历、用药详单,以及医药费收费票据。以此为据主张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然后再凭***到医院开具病历和用药详单(这两种资料只要有***,不限份数都可以拿到),再加上交通事故***的判决或调解书,医药费收费票据复印件(盖***档案室章),凭这些东西,加上其他的必要资料,可以到工伤赔偿这边主张医药费赔偿,但是只能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剩余的部分中主张。
比如,一共三万元医药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获得了1.6万元赔偿,拿着上述资料,在工伤处理这边继续主张剩下的1.4万元,工伤处理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剩下的1.4万元中进行报销,例如剩下的1.4万元,有0.9万元可以按工伤赔偿处理。这样的话当事人一共获得1.6+0.9=2.5万元医疗费赔偿。
至于先走交通事故还是先走工伤,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第二种。凭当事人***到医院开具病历、用药详单,以及医药费收费票据。以此为据主张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
凭当事人***,到医院收费窗口开具一张医药费票据查补单证明(内容是某人某年某月日在本院就诊,医疗费票据不慎丢失,其中某某费某某元,某某费某某元,某某费某某元,共计费用某某元,元票据号码某某某某。某某医院财务科,某年月日)。然后再凭***到医院开具病历和用药详单(这两种资料只要有***,不限份数次数都可以拿到),凭这些资料和其他必备资料进行工伤赔偿。当事人最好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医院的收费票据丢失如何处理,根据他们的要求准备材料。
以上回答供参考。
谢谢邀请。
首先按照务实的角度讲,中间是有一部分重合的,这个有点“冲突”的部分是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只报销差额。也就是减去交通事故赔偿给你的医疗费用之后的部分。
另外建议先走交通事故赔偿手续,因为在认定为工伤后,报销医疗费用时,工伤经办机构会要求你提供赔偿协议,这个协议必须是由权威第三方参与,比如在交警部门或***主持下的调解协议。
至于其他的赔偿部分,与工伤不冲突,可以同时享受。
如果喜欢请给我一个赞或关注我,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