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一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一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如是则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
1.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买了意外险,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去评伤残等级吗?该如何要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只买意外险,而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没有工伤认定,不影响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但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因此,还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相应费用。法律依据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在上班时间内由于同事的过失造成我工伤应该找谁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你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不给你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也应该会批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但是,需要提醒你的是,虽然单位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你的工伤待遇的义务,但单位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你相应的内部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一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一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