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国家还是地方为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以国家还是地方为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外包工做不了工伤认定?
外包工工伤认定可以的,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为只要涉及人身权与分健康权、生命权的约定效力都会受限的。
出了公伤发包方免不了责任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法为准。同时,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做伤残鉴定没有片子以什么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以鉴定时照的片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鉴定以病例为准吗,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以鉴定时照的片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首次住院算工伤,之后的住院为什么不能算工伤?
首次住院算工伤,之后的住院为什么不能算工伤?
伤害事故算不算工伤,是要经过一定认定程序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工伤职工在治疗时,都应该是治疗好了才会出院的,如果涉及到二次手术的,比如需要取钢板、钢钉等等,都算是同次工伤事故的治疗,是延续的,在痊愈或康复后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申请工伤的待遇都是在所有治疗过程完结、劳动能力鉴定后进行的。
如果在第一次鉴定1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灶和明显体征,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可视为工伤复发,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复发疾患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治疗时无论门诊或住院都可按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待遇,在治疗前可先咨询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报销条件及要求,以避免出现问题。如果对工伤复发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复发鉴定。
谢谢邀请。我说个人看法,如果是工伤经治疗己痊愈,也没有后遗症或残疾,当然之后住院就不是工伤了。反之,如果没有痊愈证明,或因工伤留下残疾,继续治疗这方面的伤病应该还按工伤处理。再一个情况,如果治疗评残程序都走了,该补偿的也都补全了(如对残疾的一次性补偿等等),今后治疗似乎也可以不按工伤处理了吧。工伤保险条例应该对此有规定的,一切以条例为准,还有问题可向保险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为好。个人理解,不对的请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国家还是地方为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国家还是地方为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