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三级伤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残疾?
***伤残指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为***的伤残等级。***伤残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3***5.3.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3.2***条款系列凡符合5.3.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1.***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偏瘫肌力3级;4.截瘫肌力3级。
***残疾是少一个胳膊,或者少一条腿,都是高位截肢,没有工作能力了。生活不能自理了,靠人照顾,这些等级都是要去医院专业医生亲自检查看伤残部位确实真实有效。才定下来的级别,没有医院证明是不可能有这个等级的,按伤情办等级。
***残疾: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伤残的概念是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困难。
判定为***伤残的职工:一般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达到护理等级的还要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工伤***大概需要赔付多少?
***工伤公司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退休之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余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9、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工伤能赔八十万吗?
1、医疗费用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注:该津贴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只能择其一,该津贴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
4、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未买工伤保险农村户口劳动者或建筑领域农民工,与伤残津贴不能共存):本人工资×220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_a***_]平均工资核定。***为220个月。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按对应的等级待遇减少4个月。
5、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6、住院护理费:5921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7、生活护理费:5921元×相应百分比(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
法律依据:《(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