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山东农民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2. 山东省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准标是多少?
  3. 山东工伤报销比例和标准?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2021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山东省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准标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人民***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

  1、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3、职工被确诊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山东工伤报销比例和标准?

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工伤报销标准: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依照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