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使用非医保药品谁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2. 工伤和公伤有什么区别?
  3. 受了工伤但算不上伤残的话,医药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4. 我患有股骨头坏死,在工作中摔伤了,现在不能行走,算是工伤吗?

工伤使用非医保药品谁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使用的非医保用药,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依据的主要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但该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非医保用药由用人单位承担。但用人单位对工伤承担所有责任(工伤保险不过是替代了用人单位的部分风险)在字里行间是显而易见的,网上也有该类的判决案例。

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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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公伤有什么区别?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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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职业病伤害。

(2)公伤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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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

工伤发生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3、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

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

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受了工伤但算不上伤残的话,医药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员工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费,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单。

具体细节请到有关单位咨询或查阅相关资料。

谢悟空。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工伤有轻有重,有伤不一定残。但只要是在工作时受伤,不管大伤小伤,单位或者公司或者用人单位,都得伤者治伤,负责医疗到治好。如果,人爱伤了,不管不顾,那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的,就是把员工不当人看,属于侵犯***了。

首先,工伤不等同于一定有伤残,是工伤的话所在公司就必须要给予补偿赔付,相关的费用明细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条款,现在基本上大点的公司都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就是因为法律法规的健全,主要是维护伤者的利息,毕竟公司是强势方,伤者是弱势方。

我患有股骨头坏死,在工作中摔伤了,现在不能行走,算是工伤吗?

原先是股骨头坏死,但是在工作中摔坏了,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是算工伤的。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属行政法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