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50至60岁工伤赔偿标准?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首先明确一点的是,工伤赔偿标准跟年龄没有关系,只要你在职并且单位投保了工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均可享受到工伤待遇,由工伤基金按规定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投保工伤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承担。赔偿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
50至60岁工人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岁。
(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五级赔50万合理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高为312822元、最低为62568元。
计算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公式:本人工资xx元/月x18个月=xx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最低不得低于2433元/月。
计算标准: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
计算公式:本人工资xx元/月x70%=xx元/月。
3、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3.符合该条规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工作时间内;(2)必须在工作场所内;(3)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即该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