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众包骑手怎么认定工伤?
外卖骑手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且无责任,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1年民法典工伤认定规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工作长期拉重物,得滑膜炎,算工伤吗?
不算工伤。 滑膜炎是一种无菌性炎症的疾病,属临床上是难以治愈的顽症。膝关节是人体滑膜最多,关节面最大和结构最复杂的关节,由于膝关节滑膜广泛并位于肢体较表浅部位,故遭受损伤和感染的机会较多,由于膝关节负重大,运动多,最益受到损伤,所以临床中膝关节滑膜炎最为常见。 滑膜炎不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并非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疫情期间出差感染***肺炎可否认定工伤?欢迎各类专家讨论指导?
在交通工具,居住地,工作地点感染,肯定算。
如果你趁着出差,去参加了其他***活动,或者景点旅游,在那里感染的,就肯定不算。
如果不能明确在哪里感染的,那么就看你行程内有没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如果没有,那肯定是因公感染,算工伤。如果你还有一些因私的活动或者参加非必要的***活动,那就不好说了。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具的被传染***肺炎,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只有工作岗位上突发传染病,
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和相应的补助。
如果是仅在出差期间感染了传染病,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当然从事本职工作的医护人员除外。
但在出差期间被确定为感染传染病的,
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政策,在疫情期间因公出差途中不幸感染***病毒,是不能算是工伤的。具体的依据如下:
人社部等三部委于2020年1月2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
在新型冠状***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上述文件所述,这里明确表示,只有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但文件并未提到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感染***肺炎是否认定工伤。
因此,从文件的理解执行上,非医疗单位的普通人员,即使是因公办理工作事宜不幸感染了***肺炎,也依然不能算是工伤。
对于目前工伤认定,结合现有国家政策及法令法规,我总结及归纳分两大群体进行划分:
第一类群体:
根据《******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规定,在***肺炎预护及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无论治愈还是死亡,均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联的一些人员,如医护人员,防控人员等。
第二类群体:
即为普通人群,工伤则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社会保险法》来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关系而 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规定应当认为的工伤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否则不予工伤。
所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项列罗的内容给了我们工伤认定的依据与原则,它特别提到: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大要素。而***肺炎***感染场所很多,潜伏期长,很难认定是在上下班中或公司感染的,因此,此类工伤认定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上下班感染***肺炎***要认定工伤是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来认定的。不过,官方也有回应表示劳动者确实因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感染的***肺炎***,且被确诊的,那公司应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