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手掌第四掌骨骨折被评为十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首先,
瞎说,骨折能做伤残等级?
残情,就是伤情稳定后,好也好不了,坏也坏不了的状态。
骨折只是伤情,骨折是否愈合良好?有无功能障碍?……需要判断好多东西。
这问题提的……太不负责任了
根本无法判断残情的伤残等级。
其次,
工伤赔偿有五项内容:
试用期工资如何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1、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2、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相关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不申请,就没有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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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如何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1.工资一般是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应聘的时候与单位协商的,个人对应聘的岗位工资满意才会上岗的。但应聘时,谈的工资往往是转正后的工资,大部分的单位不会主动告诉应聘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所以在谈工资的时候,可以主动询问试用期工资是多少?试用期是几个月?避免上班后出现歧义,打麻烦。
2.无论上岗前是否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的发放都须要遵循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且试用期也不可以随意延长,避免单位以其他理由一直发放试用期工资。
例如: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约定转正后工资的80%】
2.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首先看单位是否配合职工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存在。(例如:要求提供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不配合出具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可以先与单位协商。没有办法协商的,个人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后,再去当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被认定工伤后,工伤期间的相关费用报销需要单位来承担。个人可以提前去咨询好工伤报销的费用。
注意:1.去申报工伤的时候可以提前去询问需要携带的资料记好,避免少资料来回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