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城乡居民养老缴费各市可以转移吗?
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居民养老保险从明年开始也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过,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跨县社保该怎么办理?
1、异地参保社保的条件:在当事人不属于当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参保的前提下,是不能在当地参保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可以在居住地参保)的;
2、实现就业后或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社保的,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学历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3、以上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该如何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转移户籍的,应当转移参保关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省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可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直接到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制度内省跨区县转移,跨省转移,城乡制度衔接(指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转移需要两地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转移手续办理。省外需要提供接收函,个人账户明细办理。与职工养老转移需提供申请转移表,个人账户明细等相关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哪个年龄段不能补缴?
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应当在当年度内完成,不得跨年度缴纳。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
具体来说,对于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能从其实际年龄起向后连续缴纳,不能一次性缴纳多年。而对于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其每年只能缴纳当年度的保费,不能补缴之前的未缴费年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不能进行缴费和补缴。因此,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缴纳,以免错过缴费期限。
一般来说,你才30岁,又不涉及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但一般是不允许补交的,而且你才30岁,在你退休之前完全可以至少缴纳15年及15年以上,根据现在的养老保险政策的话,是不允许补交的,***设在退休年龄之前没有缴纳最低缴费年限的话,是需要延迟退休的
过了60岁不可以交养老保险的。
据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的截止时间为60周岁,也就是说,参保人60岁后,就不能再继续缴纳保险费用。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已经无法再缴纳养老保险了,只有在60岁以前,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还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现在年龄已经超过了60岁,就无法再缴纳养老保险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