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养老保险死亡后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缴纳养老保险的居民死后有哪些补助?
  2. 人死后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3. 自己交社保的城镇居民过世后有丧葬费吗?
  4. 交了居民社保还能领抚恤金吗?

缴纳养老保险的居民死后有哪些补助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以威海市为例:  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丧葬补助费每人1000元以及一次性救济费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  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养老保险丧葬费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保险丧葬费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丧葬费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死后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退。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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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_a***_]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自己交社保的城镇居民过世后有丧葬费吗?

个人交社保死亡后有丧葬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由继承人继承社保的余额部分。缴纳社保是领取丧葬费的资格条件,不分是个人缴纳还是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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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交了居民社保还能领抚恤金吗?

答法律分析:社保和抚恤金能同时领取。

法律依据:《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项

(一)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生前有工作单位或其档案由档案托管部门管理的;

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事宜;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参保人员遗属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二)本通知下发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