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退保吗?
  2. 低保如何继承?
  3.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4. 我是居民,继承了农村破旧老宅,不能修吗?那只能等倒塌被收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退保吗?

特殊情况下,社保可以退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证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2、人突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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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丧失中国国籍、***的,可申请终止职社保退回个人部分。

4、同一时间重复缴纳的情况下可退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证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低保如何继承?

低保是不可以继承的。低保户一家人吃低保,家里有新出生人员,也要重新申请审核,获得批准后才吃得了低保。

有的家庭老的吃有低保,老人过世,老人吃低保的名额子女也不可能继承。子女想吃低保,也要达到符合吃低保的条件,不是想吃低保就吃得上的。

低保不能继承。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低保人员的遗产可以继承,但是低保资格不能继承。低保是动态的,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如果低保人员去世后其子女生活困难,可以自己申报低保。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举个例子,刚参加车险一年,出事故了,该赔付吗?该!一个月呢?该!一天呢?该!这就是权利和义务,只要约定就要履行。

不要只看能得到多少,还要看到将失去多少。

对死者来讲,其实养老金起到了作用,保其终身。就是费用全退,也换不回人命。

最后,回到问题,去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

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社保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但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只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而无抚恤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无统一标准。一般以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按月的倍数计发。如成都是当月养老金的4个月计发(无抚恤金),有的地方是全省统一标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希望对你有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交流。

我是居民,继承了农村破旧老宅,不能修吗?那只能等倒塌被收吗?

这个需要认真的分析下。

如果你不是农村居民,也就是你不是本村居民你继承的老宅,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翻建的,只能等到倒塌,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这个我觉得不能明目张胆的大修,可以进行小修,这个房子是可以居住的,住着就要修修补补。这种情况,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卖给该村居民,特别是无房子的居民。

如果你是该村居民,自己有一位住宅,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你享受第二位宅基地,继承的房子倒塌后也会被村集体收回。这种情况下,如自己不住,也建议卖给该村无宅基地居民 。

第三种情况,你是本村居民,自己无宅基地,继承的宅基地尽可能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上级批示进行重建或者大修。这就是你自己的宅基地了。

农村的政策,是一户一宅,一个家庭仅仅享受一位宅基地。宅基地只能是该村集体经济租住成员享有。

城市居民是无权享受。

我以个人的经历讲述,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本人湖南的一个小县城,家里是农村户口,房子也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立的,2016年,房子破旧需要重建,我们县是旅游城市,管理比较严格,新宅基地土地已经不批建房子了,只能原址上重建。问题就在八九十年代,是土地证和房屋证两证,而我家两证都有,就是权利人一个是我爸爸,一个是我妈妈。到后面政策都要两证是同一人,我就顺便把两个人都过到我自己名下,然后正常申请建房手续。

所有程序都是正常走的,没有问题。

而你碰到的问题首先你要确定那个农村的房子产权问题,就是房屋证和土地证,你继承以后把两证都办到你的名下,现在应该是不动产证。有证在手,国家就不能无故收回你的宅基地,你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翻新或者重建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