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遗属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遗属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领居民养老金是否再领遗属补助?
可以再领遗属补助
根据咨询我们当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满足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如还满足遗属补助的申领条件,再提交相关申请后,可以领取遗属补助
居民养老金和遗属补助是两种性质的资金,居民养老金是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达到一定缴费年限和法定年龄后领取的保险性质的资金。
遗属补助则是因为职工去世后,国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职工家属的补助。
这两种资金因为来源不同,性质不同,领取不冲突。
可以再领遗属补助。居民养老金是居民本人缴了社会养老金的,是在居民到龄丧失劳动能力后,按规定领取的费用。遗属补助是居民的父母去世后,发给居民的一种补助,两种费用性质不同,不冲突,可以领取。
不能
法律分析:领取养老保险的同时是不能继续领遗属补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遗属补助标准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系数。
1.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系数为250%;
2.其他离休人员和享受离休待遇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系数为200%;
3.因公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系数为230%;
4.工龄满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工作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系数为150%;
5.工龄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的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孤身一人的遗属,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
调整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抓准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重新核定,于7月15日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审批表,把生活困难补助费及时发放到遗属手中(来审核时请携带上一次困难补助审核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遗属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遗属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