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6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超龄人员按项目参保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2.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超龄人员项目参保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016工伤保险条例 (2019年最新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2016工伤保险条例 (2019年最新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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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2016工伤保险条例 (2019年最新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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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确认。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工伤职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期限书面告知工伤职工。

第五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第六条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单位未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七条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用人单位确认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