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乌鲁木齐社保停保怎么办理?
  2.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最新规定?
  3. 新疆昌吉卅工伤七级,每月5800元,一次性赔多少?
  4. 昌吉工伤赔偿伤残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呢?

乌鲁木齐社保停保怎么办理

个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申请将其养老保险账户等予以封存
如果个人是由单位为其代缴社保的,则个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暂时未就业后,社保会自动停止缴纳

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 (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需要的手续有:

(1)《独立个人停保申请表》(一式二份);

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 (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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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或个人***)原件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书。

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 (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最新规定

 根据新疆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标准的通知》(新劳险字〔1993〕103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数额为10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的最新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2、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新疆昌吉卅工伤七级,每月5800元,[_a***_]赔多少

你好,以下是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依据内容给出的解释回复: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昌吉工伤赔偿伤残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呢?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筹地区以外就医)、生活护理费(前提: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器具费(前提:经鉴定确实需要安装)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及具体数额。 构成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疆 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