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青岛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青岛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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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什么政策?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社保局领,九级的话应该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后社保局发,具体几个月看所在地区的发放标准,九级工伤,湖北咸宁8个月×4212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后公司发,12个月×4212元)
青岛平度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依据青岛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条例规定,十级工伤具体赔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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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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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青岛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青岛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