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21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21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工伤调整?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调整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调整标准和原则
(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2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678.5元的,增加到3678.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7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3元的,增加到2***3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687.5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57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315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三)生活护理费。以2020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4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78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088元。
2021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
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年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2020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2020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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