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春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长春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春市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长春市一次性工伤就业赔偿金赔偿标准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伤残:本人工资×80%
;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春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长春省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