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2002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西工伤保险条例2002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2年以前工伤人员待遇有哪些?
(四)旧伤复发医疗费:因旧伤复发、工伤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条件?
一、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构成工伤的条件是:
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因为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收到的伤害;
患职业病;
出差期间受到的伤害;
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有何不同?
关于这个问题,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两种不同的鉴定,其标准也有所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是指对个人因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轻度伤残到极重度伤残,赔偿标准也随之不同。
而工伤鉴定是指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并确定工伤等级和赔偿标准。工伤等级分为15级,从一级到十五级,赔偿标准也随之不同。
总的来说,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主要是针对个人身体损伤的评估和鉴定,而工伤鉴定主要是针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的评估和鉴定。两者的标准和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不同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一、适用标准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二、适用法律不同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三、鉴定机构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四、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2002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2002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