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五十七条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五十七条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57岁和50岁工伤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吗?

57岁和50岁工伤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吗?

有些地区会有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五十七条解释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发生工伤,而且做完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残疾,而且没到退休年龄可以索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统一的都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是如果不想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要求离职,没到退休年龄的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比如江苏如果离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每超过一年就业补助金减少2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五十七条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五十七条解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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