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贵州工伤保险条例试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2. 我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人身意外保险能赔吗,如能赔,是否还要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
  3.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4. 十年前受工伤,已认定,但当时没申请鉴定,现在影响工作咋办?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铁路职工工伤,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 (贵州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人身意外保险能赔吗,如能赔,是否还要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

人身意外保险是否赔偿视合同约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品种繁多,各保险公司险种范围、标准不尽一致,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否赔偿,要看合同约定,是否属于赔偿范围。但人身意外伤害伤残评定标准不适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评定伤残等级。最高人民*** 《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2013)他8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工伤的赔偿是受雇企业负者,伤残鉴定是医院给出,所有的赔偿都由企业负担。如果有签合同和保险,那就是由社保和保险公司报销法律规定的依伤残鉴定等级的金额,如果有不足部分,工人可以和企业协商,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局仲裁,和上***仲裁,现在劳动局和***一般都偏向劳动者的利益。。。。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 (贵州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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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有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另外工伤保险不强调造成工伤的原因,过程及其责任,只要确定职工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的就依法享受补偿的权利。你说的不满意社保条件的,指的是什么一种情况,实习生也一样,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这期间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就享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机构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补偿金,如果单位没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你好,如认定工伤,则由公司赔偿,与是否缴纳保险无关。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 (贵州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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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缴纳社保,有没有缴纳商业工伤保险费,跟你的工伤认定及其医疗费、赔偿都没有关系。交了保险的,保险公司替你的公司支付一部分;没有交保险的,全部由你的公司支付医疗费、赔偿金。尽快去劳动局办理工伤认定,会先有医疗费的补偿。

如果能认定是工伤,通常由用人单位支付医药费、误工工资等费用,治愈后根据伤残等级标准,按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通常有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只要雇佣事实存在(包括临时雇佣关系),雇主就要承担赔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

十年前受工伤,已认定,但当时没申请鉴定,现在影响工作咋办?

已经过了时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试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