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是否要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嗲伐的,也可以垫付。
《安徽省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江苏省人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掉四个门牙怎么赔偿?
1、嗅觉丧失;
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赔偿标准: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扩展资料:相关条例: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参考资料来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内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