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省工伤8级赔偿标准?
湖南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0?
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最高赔偿金65.5万元。这是因为湖南省于2020年颁布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赔偿作出了调整和改进,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该标准适用于职工因工致残等情况,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残疾程度和工资计算。
根据湖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具体来说,2020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死亡赔偿金:全额工资月数×22800元2. 伤残赔偿金:是指工伤造成劳动者伤残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九级伤残赔偿金为全额工资月数×1250元3.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综上所述,根据湖南省的相关规定,2020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全额工资月数×22800元;伤残赔偿金:全额工资月数×1250元。
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1年湖南社保工伤津贴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1年湖南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具体标准内容如下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三条 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和***器具配置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与养老保险待遇同步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