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令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令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持工作证件,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必要时出示工作证件。非履行职责期间,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
警务***人员的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当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
警务***人员离职时,应当交回配发的证件、服装和标识。
勤务辅警在工作期间,可以协助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警用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根据工作需要,警务***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
警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警务***人员督察制度,对警务***人员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对警务***人员发生***违规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履行职责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市公安机关警务***人员的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以下简称警务***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包括文职警务***人员和勤务警务***人员。
工伤和比照工伤有什么?
比照工伤是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提法,现在称视同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即因为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是指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特殊情形,由法律法规规定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如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被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是因病死亡,但按法律规定按工伤办理。
比照工伤,现在叫做视同工伤,和工伤的待遇是相同的,视同工伤,和工伤是有区别的,视同工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伤,因为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但是和工作又有联系,可以视同工伤处理,但是视同工伤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现在已经没有比照工伤的说法了,那是很久之前的叫法。
按照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条令,只有工伤和视同工伤这两个概念。
区别是:
1、比照工伤是指的其实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只是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工伤处理。
职工发生下列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亡,经查证属实,可以比照因工伤亡处。
①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者死亡,以及在因工出差期间,由于执行紧急任务而死亡者。
②因在工作中受伤而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2、法定工伤的规定是: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令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令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