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苏州工伤赔偿标准?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医疗费
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x70%。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住院自费部分有谁承担?
劳动者工伤住院费用报销的, 如果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苏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苏州经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5级20万元,6级16万元,7级12万元,8级8万元,9级5万元,10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5级9.5万元,6级8.5万元,7级4.5万元,8级3.5万元,9级2.5万元,10级1.5万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