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安排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操作出现工伤,工人有责任吗?
由于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即使因为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单位同样需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由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用工伤保险基金给予赔偿)责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老板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或者在老板拒绝的情况下,自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你可以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让你来承担企业违章作业的后果,同样是错误的,若因此单位处罚了你,你有权提出异议(包括向单位、向上级领导),直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撤销单位错误处理,赔偿相应损失。
19***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1.
***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培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