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稽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稽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稽核有时效吗?
社保稽核有时效
有时效限制。经稽核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应在接受举报的'7个工作日内开始对被举报单位的稽核,并在60日内完成稽核工作,特殊情况经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社保稽核有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于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2年内进行查处。
如果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不再查处,但人民***不予支持。另外,根据《最高人民***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工伤保险领域)》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履行上述查处职责,且能够提供相应材料初步证明企业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民***应当判决责令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相应职责。
因此,社保稽核有时效限制,具体为2年。
劳动能力鉴定后什么时候申请社保稽核?
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后,您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尽快向社保机构申请社保稽核。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确定您的工伤认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您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了工伤或劳动能力丧失,您就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例如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而社保稽核是为了核实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的正确性,防范和打击社保欺诈行为。
具体申请社保稽核的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办理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尽快咨询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时间和办理要求。他们将为您提供相关指导并协助您完成申请手续。及时申请社保稽核可以确保您获得应有的社保待遇,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申请社保稽核应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尽快办理。根据相关法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因此及时申请社保稽核十分重要。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建议劳动者在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立即行动,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如有进一步问题,可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
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2003年6月6日山东省人民***令第158号发布
根据2012年1月10日山东省人民***令第250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查,是指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进行的稽查,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社会保险稽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第六条 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社会保险稽查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稽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额、工伤事故和工伤申报等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稽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稽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