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保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保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一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龄能继续增加吗?

1一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龄能继续增加吗?

不是以工资收入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不计算工龄。

工伤保险条例保留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在个别省市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与之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保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保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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