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14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地区的标准如何?
- 2、上海2022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 3、上海市工伤认定办法中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 4、上海工伤认定
- 5、关于最新的上海市工伤认定的一系列详细咨询
- 6、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地区的标准如何?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510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38265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10204 元=73***9 元。(四)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康复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器具费。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2022如下: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
上海市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上海2022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标准: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上海市工伤认定办法中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1、(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还有《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工伤认定办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等,另外,还有各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等。
3、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工伤认定
1、法律主观: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上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3、法律主观:关于上海市工伤等级认定标准,你可以参考以下: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关于最新的上海市工伤认定的一系列详细咨询
上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上海市各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主观:关于上海市工伤等级认定标准,你可以参考以下: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法律主观:一般来说工伤的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地址: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西乡路188号)。办理方式: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窗口办理;前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前往各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 的征缴按照[_a***_]《 社会保险费 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缴费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 缴纳工伤保险 费。
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伤残津贴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3、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财政垫付。储备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14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