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十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工伤保险条例新十六条?
本题所指2020工伤保险条例新应是指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其十六条规定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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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2003年4月16日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内容?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