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遗属补助城乡居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领居民养老金是否再领遗属补助?
  2. 本人有养老金是否可以领取遗属费?
  3. 城乡居民社保和遗属补助冲突吗?
  4. 安徽遗属补助2023年新标准是多少?

领居民养老金是否再领遗属补助?

领居民养老金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领取遗属补助。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居民养老金的对象是城乡居民。而遗属补助是指在参保缴费期间去世退休人员配偶子女等遗属可以申领补贴。虽然两者都与退休金相关,但领取条件和对象有所不同。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遗属补助只针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而居民养老金是为城乡居民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所以,即使领取了居民养老金,不一定有资格再领取遗属补助,需要根据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具体的判断。

领取养老保险的同时是不能继续领遗属补贴的,如果领了养老金又领遗属补助,一般是需要退回的。遗属补助,是发给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依靠死者生前供养,才发给遗属补助。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能

法律分析:领取养老保险的同时是不能继续领遗属补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本人有养老金是否可以领取遗属费?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城乡居民社保和遗属补助冲突吗?

养老保险和遗属补助,这两者并不冲突,只要符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老人均可以领取。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安徽遗属补助2023年新标准是多少

 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一次性补发12个月养老金,把死者之前交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全部返还,这是普通居民的遗属补助政策,如果死者是公务员补助翻倍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遗属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