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苏州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苏州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补贴等费用。
若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经工伤认定,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是,如果职工在工作外发生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工伤范围,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苏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1?
1、工伤十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下: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苏州工伤停工留薪标准?
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