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2. 2021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3. 1一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龄能继续增加吗?

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可以的,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 (新的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 (新的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 (新的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晋级原则

2021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1一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龄能继续增加吗?

不是以工资收入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不计算工龄。

但在个别省市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与之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进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