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海南工地工伤赔付标准?

海南工地工伤赔付标准

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的60%。

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 (海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上调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 (海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上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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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 (海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上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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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赔偿数额为以下三项相加之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994海南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