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退休新规定?
  2. 江苏新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九级伤残能赔?
  3. 工伤在外的车费住宿费怎么报?

工伤退休规定

工伤的退休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至4级残疾的,暂缓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残疾津贴

5至6级障碍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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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至10级残疾的,和普通职工一样退休,每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调整

2015年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2015年退休年龄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2015年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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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工伤退休的年龄限制一般为男士为50周岁,女士为45周岁的,可以申请退休。工伤退休的待遇与普通退休待遇是相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江苏新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九级伤残能赔?

该标准在《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5年6月1日施行)第27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约为5万元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如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5年6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批准确定。

工伤在外的车费住宿费怎么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按照当地支付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济南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34号 各县(市)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同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就济南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二、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须按规定乘坐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_a***_]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可报销1次城市间往返交通费,超标准部分自理;其入院之前(含途中)时间不超过5天,出院后返程时间不超过2天,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凭原始单据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工伤职工未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自行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上述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三、本通知自2015年10月29日执行,有效期3年。2015年10月26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5修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