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8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8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劳动法87条赔偿内容细则?

劳动法87条赔偿内容细则?

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8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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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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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8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87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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