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州省工伤保险 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贵州省工伤保险 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贵州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标准?
根据贵州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标准为: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计算,给予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截至2021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80元)
为15万元。
这是因为贵州省实行了《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其中规定了不同级别工伤的一次性就业补助标准,十级工伤的标准为15万元。
此外,贵州省还对工伤保险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费,同时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贵州省劳动条例?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贵州公职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贵州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2021贵州工伤保险调整后的额度?
根据国家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情况,贵州省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通知》,对贵州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做出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领取伤残津贴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调整对象。为体现对伤残程度高的工伤职工适当倾斜,并考虑贵州省两年调整一次的频率,综合确定本次调整伤残津贴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0元;***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0元;五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0元;六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且之后继续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属于调整对象。为体现对配偶与其他亲属之间的差别,并考虑贵州省两年调整一次的频率,综合确定了本次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工亡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他亲属1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职工原领取相关待遇的[_a***_]渠道解决。参保职工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余极少数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原渠道开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州省工伤保险 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贵州省工伤保险 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