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6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6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乱报工伤申请后有什么后果?
  2. 2016年只交工伤保险,不交养老保险,合法吗?
  3.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4.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几次?

乱报工伤申请后有什么后果?

如果谎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国家工伤保险条例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另: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十、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2016年只交工伤保险,不交养老保险,合法吗?

只是参加工伤保险当然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保五险,其他四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规定劳动者参加社保五险的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会被社保机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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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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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条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确认。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工伤职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期限书面告知工伤职工。

第五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第六条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单位未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七条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用人单位确认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几次?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05年开始实施,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分别是2009年、2016年和2021年的修改。这些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在修改过程中,***部门还积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后的条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6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6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