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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市场,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发给伤残津贴。
3、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4、《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3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案
法律分析: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市场,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二部分:因工受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标准是20元/天。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1,第一条 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
医疗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二)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报告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医疗机构。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主观:安徽省工伤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赔偿标准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合肥工伤赔偿标准2022
1、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2、法律主观:安徽省工伤赔偿: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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