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9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9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2. 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
  3. 保险公司和工伤经办部门都要发票原件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19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本人工资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条例中的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不足12个月的有几个月按几个月平均。

广西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残疾程度20%):补助金为10万元;二级伤残(残疾程度30%-40%):补助金为12万元;***伤残(残疾程度50%-70%):补助金为15万元;四级伤残(残疾程度80%以上):补助金为20万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伤事故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19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

六到十级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期间生活津贴等。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情况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医疗补助金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所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9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保险公司和工伤经办部门都要发票原件怎么办?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9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9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