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2.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
  3. 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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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的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的劳动者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二、附则;三、决定;四、修订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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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该《办法》于2020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20〕22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工伤保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附则7章57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63号)予以废止。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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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责任分担机制。

第五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额、工伤事故和工伤申报等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释义附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