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人员转诊转院办理有哪些程序?
  2. 工伤未经单位允许私自转异地就医单位还要赔偿吗?

工伤人员转诊转院办理有哪些程序?

1.受理环节: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随时受理单位报送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受理后由报送人填写《报送登记表》,如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不全工作人员当场退回并告知需补齐内容。受理当日即将基础信息录入系统。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 (工伤保险转诊转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初审环节: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次日进行初审。对其所要转入医院进行了解,是否是当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及医院级别,并判断其伤情转入该医院后是否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科长。

3.复核环节:工伤生育科科长自受理环节起5个工作日内复核后,签字盖章。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 (工伤保险转诊转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审定环节:由初审人员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审核结果。

工伤未经单位允许私自转异地就医单位还要赔偿吗?

符合当地工伤治疗转院程序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为本地医疗条件限制,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一般遵循层层转院原则,由本地***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转院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工伤职工治疗费用,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支付,符合转院程序的,应当支付;不符合的,可以不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 (工伤保险转诊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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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转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