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工伤实施办法?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03年12月29日以湖北省人民***令第257号公布,经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2014年12月6日湖北省人民***令第375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医疗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8章53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工伤的认定标准?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让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021年度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湖北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
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湖北省2021年工伤伤残津贴 护理费调整吗?
一、调整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或停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不参与对应待遇的调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