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社保局有执法权强制公司给员工上社保吗?
  2.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社保局有执法权强制公司员工社保吗?

不按员工实际投保违法,但具体要在员工工伤或其他之类的权益因未按实标工资标准缴纳而受到损失的时候***才会判违法,一般***对跟社保相关的诉求是不予受理的。。。。比如你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都不会受理,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类的对这一块都有相关的规定,但只要公司给你缴纳了社保,***就认为其已经依法缴纳了,如果有基数不对这不归***管,会让你去社保局投诉之类的,但社保局是没有相应的执法权的。。
基本来说公司违法成本超低,已经成为各地的潜规则了。本人就向社保局投诉过,但社保局说他们去公司调查,公司说你们***去好了,然后根本不鸟他们。。。现在去其他单位应骋甚至会直接告诉你我们的社保是按什么标准来的,不同意你就不用来上班之类的。。
相关的法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 (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参保对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社保局没有执法权来强制执行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因为社保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要行使执法权,需要经过国家司法机关来履行该强制执行权,句话说,除了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作为一般的行政机关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第二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只要职工发生工伤,那么按照参保条件对待。相当于,一视同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一次发生的费用,不如,利息等等都是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当然谁承担多少,那是2个部门协商的时了。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 (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参保对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强制 (工伤保险实行强制参保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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