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湖南省工伤申报流程?
  2. 2021湖南工伤鉴定标准?
  3. 2021年湖南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湖南省工伤申报流程

以下是湖南省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

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 (湖南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待遇审批申报阶段:工伤事故发生后,员工应该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立即治疗伤情,填写劳动关系证明表》,并向单位书面申报工伤待遇申报,单位需要对员工的申报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医疗评定阶段:员工需要携带拍片、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到省级人民医院的医疗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决定工伤事故赔偿的高低。

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 (湖南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权益申请阶段:如工伤待遇鉴定委员会认为该员工是工伤或职业病,则该职工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实施医疗、劳动能力赔偿、生活补助护理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阶段的申报材料和要求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您仔细阅读工伤事故社会保险待遇相关条例,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申报。并且,最好在申报期限到达前,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文件,以免丢失时间影响申请结果的审批。

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 (湖南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湖南工伤鉴定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2021年湖南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具体标准内容如下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三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和***器具配置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与养老保险待遇同步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最新湖南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